关于2016级研究生新生办理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和迁移户口的说明

各位2016级研究生新生:

首先,祝贺你被录取为河南大学2016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由于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上旬发放,考虑到部分应届毕业生近期离校,特将2016级新生如何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迁移户口做如下说明:

1、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自行携带,开学报到时交至各学院(实验室、中心)。从外省考入我校的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去处写“河南大学”。省内的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处写“河南大学****学院”。

团员入学时需携带团员证及相关材料,报到时交至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定向录取的学生党(团)组织关系可自行决定是否转入我校。

2、迁移户口

根据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本省考生入学时不再迁移户口。外省考生户口是否迁移,按生源所在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本省应届硕士(或本科)毕业生(户口在毕业学校的)仍需迁移户口。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