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研究生管理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5年12月26日至28日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有效避免我校研究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现就加强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副书记或副院长应及时收集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掌握外出学生动向,尽最大可能防止在校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教育学生,只要参与考试舞弊,不管涉及到谁,不论情节如何,必将受到严肃处理。

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辅导员对本单位研究生集中管理情况负责,必须做到学生在校有记录、学生请假有批件。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在校生开展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舞弊的相关条款,让学生明确考试舞弊行为的危害性和违纪成本,不因一时失足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三、及时清理在校园内张贴的组织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考试答案和作弊器材等小广告,不给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

四、对参与考试舞弊的教师和学生,一经查实,要依照党纪政纪和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等,坚决追究其责任。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