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23号)和开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汴教资办〔20171号)要求,现开展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通知相关人员准备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办理。

一、 认定对象

2017年应届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二、 工作要求

由培养单位统一填写附件3,将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4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pyb@henu.edu.cn

注: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 截止时间

41117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