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23号)和开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汴教资办〔2017〕1号)要求,现开展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通知相关人员准备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办理。
一、 认定对象
2017年应届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二、 工作要求
由培养单位统一填写附件3,将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4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pyb@henu.edu.cn。
注: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 截止时间
4月11日17: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附件:
附件1:关于2017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2017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附件2: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研究生教育是河南大学学科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科学规范研究生管理,提升主动、热情的服务氛围,特设立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zxx@henu.edu.cn),真诚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就研究生管理和培养质量的提升提出宝贵意见,对研究生院管理服务质量给予监督。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