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政〔2015〕41号)精神,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河南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依据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重点奖励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且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共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等三个等级。

二、申报条件

申报成果须是2017年批准立项以来完成,并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且通过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鉴定的教育教学成果。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申报等级参考指标》(见附件1)提出申报等级,并向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 申请人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申报书》(见附件2,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成果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以“2019年报奖材料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申请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19年报奖材料_10475河南大学_张三.pdf),提交给培养单位。

3.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4. 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鉴定结项通过名单(详见教研〔2019〕450号文件)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成果,通过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

5. 成果材料应与其对应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关,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著作等须标注有“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申报材料。成果中包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文件,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经培养单位遴选审核后,于7月27日前将《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申报书》及相关的成果材料的WORD版本和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本统一发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pyb@henu.edu.cn。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pyb@henu.edu.cn

联系人:冯欢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