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全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纪律,确保研考工作安全平稳,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学生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全体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教育和管理,重点做好研考期间和研考前期的管理工作,严防学生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务必严格考勤制度,适时开展集体活动,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离校;确需请假的,须经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对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拒绝点名登记者,将依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研考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请各单位在12月20日、21日、22日每天下午16:00,将签章后的学生在校情况表(见附件)扫描件邮件报送指定邮箱。对研考期间不在校的学生,辅导员要在每门考试开考后15分钟内与学生视频方式取得联系,确保学生没有参加研考。对于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要立即上报。

二、加强宣传教育

要做好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使学生充分认清涉考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要结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在未知状态下涉入舞弊活动。

三、切实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是参与“助考”、替考等舞弊活动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纪律处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通知精神,积极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所有学生在校可联、不出问题,维护研考公平公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