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河南大学2017年评选表彰河南省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研究生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每个单位各限报一人;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每个单位限报一个。

三、评选标准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称号。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评选程序

1.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由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推荐,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选,依据评审文件要求公示无异议后产生。

2. 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或《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

五、时间安排

1.各单位推荐、填表时间为55—10日,务必于51017:30前将附件1-3的纸质材料,先进班集体的先进事迹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奖助贷管理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46室),并将附件1的电子版发至jzdgl@hen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学校汇总时间为515日,公示时间为516—519日。

六、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评选表彰和推荐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有关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附件:

1.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

2. 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3. 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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