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研究、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的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7〕7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函〔2017〕21号)和《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贷管理办法》(校发〔2017〕2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评审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和学校研究生学籍注册数据,各培养单位奖励名额另行通知。

    三、评审标准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每年评选1次,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7〕250号)执行。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评选。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中,博士研究生一等、二等奖获奖者和硕士研究生一等奖获得者,同时颁发“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证书。每年评选1次,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7〕251号)执行。

 

层次

等级

获奖比例

奖励标准(元/生/年)

经费来源(元/生/年)

一等

40%

18000

省拨:10000校筹:8000

二等

30%

14000

省拨:10000校筹:4000

三等

30%

10000

校筹:10000

一等

40%

12000

省拨:8000校筹:4000

二等

30%

8000

校筹:8000

三等

30%

4000

校筹:4000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7〕252号)执行。

    四、评审程序

    (一)单位初评

    1.宣传动员。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公开评审条件和细则。

    2.奖励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还需填写《河南大学博士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一览表》,并向所在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初评公示。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学业奖学金的拟获奖名单,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单,在培养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二)学校评审

    1.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7〕250号)文件规定,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员进行审核;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员进行审定。

    2.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贷管理办法》(校发〔2017〕249号)文件规定,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名单、拟获得学业奖学金名单、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及备案。

    五、日程安排

    1.9月17日前,报送培养单位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细则;

    2.9月18日至9月24日,各培养单位组织评审;

    3.9月25日至9月29日,各培养单位公示研究生拟获得奖助学金名单;

    4.10月9日至10月13日,学校公示研究生奖助学金名单;

    5.10月15日前,按要求录入资助系统;

    六、材料填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0月16日前,将下述1-8纸质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646室),将第6条电子版重命名为(培养单位+附件名称)发送至邮箱:10260017@vip.henu.edu.cn

    1.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2.培养单位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细则;

    3.培养单位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

    4.培养单位国家奖助学金拟获奖受助研究生公示名单;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

    6.河南大学博士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一览表;

    7.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一式1份;

    8.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一式1份。

 

    咨询、投诉电话:0371-22663211

    举报、投诉邮箱:10260017@vip.henu.edu.cn

    联系人:肖勇强

 

附件:1.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河南大学博士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一览表;

     4.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5.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