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考勤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纪律,强化研究生日常管理与请假制度,确保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和培养质量,依据《河南大学研究生纪律处分规定》和《河南大学研究生请销假办法》相关规定,从即日起全面加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考勤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要通知到每位在校研究生,全面理解考勤检查工作的意义和精神。必须深刻反思研究生不能保证在校学习时间,造成研究生培养质量受到影响,学位论文质量得不到保证的严峻现实;必须树立从严要求、加强考勤检查、保证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时间的决心和信心。

二、各培养单位是考勤检查的核心力量。单位负责人要和研究生院签署承诺书,依靠督导、导师、辅导员、研究生会等层面,制定实施细则,结合实际,落实好检查工作。

三、各培养单位每月最后一周上报一次研究生考勤情况汇总。以请假条为准,如出现对学生离校情况知情不报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与批评教育,相应培养单位也要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研究生院进行不定期抽查和集中检查。到课堂和宿舍进行检查,或以不定期集中开会的方式点名,检查研究生在校情况。

五、研究生院每学期通报一次考勤检查工作的统计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对相应培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表扬,对违纪研究生按纪律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六、研究生督导组主要通过巡视、听课、座谈和开展教学研讨等方式,对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上课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价,提升导师和研究生的出勤率和学习效果。

七、辅导员通过严格请假制度、严格宿舍管理来督促全日制研究生保证在校时间,对旷课者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提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八、导师关注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到了解研究生在校情况,了解研究生学业进度和动态。

九、校研究生会是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纪律督查的重要力量,应在考勤检查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