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 教育部 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教育厅印发的《河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3]282号)和《河南大学<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校发[2014]249号等文件规定,自2014年9月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改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年评审一次。
此次评选范围为2013级、2014级全体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评选(2015级新生评选时间另行通知)。9月7日前把此次评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河南省高校资助系统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报将影响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正常发放。
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附件:
1、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汇总表.
2、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汇总表
国家助学金